尊敬的客戶:
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以及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現向社會公開本行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具體內容如下:
一、服務標準
本行遵循風險防范為本、安全與效率并重的服務原則,盡可能優化企業賬戶開戶服務。
(一)企業開戶前,銀行工作人員與客戶對接,告知客戶相關業務所需資料和流程,根據客戶基本情況及業務需求,開展盡職調查,存在異常情形的,將采取強化盡職調查措施,并面簽法人,留存音頻、視頻材料。
(二)預約開戶經預審通過,并經盡職調查程序,符合開戶條件的,由企業攜帶開戶相關證明文件至本行柜面辦理正式開戶手續,符合上門開戶條件的,提供上門服務。
(三)服務受理時間及渠道:受理時間為周一至周五8:00-15:00,渠道為浙江政務服務網、豐收互聯APP、浙江農信公眾號、柜面等。
(四)服務受理客戶群體:各類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
(五)服務受理賬戶所需資料:網點宣傳折頁或線上公眾號查詢。
二、資費標準
暫免收取開戶手續費、賬戶管理費等相關費用
三、辦理時限
在開戶申請資料齊全、無任何異常情形下,當日完成開戶開立,當天啟用賬戶。如企業存在下列情況,我行將采取延長開戶審查期限、加強開戶意愿核實,強化盡職調查等措施,必要時拒絕開戶:
(一)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存疑的;
(二)對開戶用途異常、營業執照地址異常等情況的;
(三)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對單位經營規模及業務背景等情況不清楚、注冊地和經營地均在異地等異常情況的單位;
(四)存在其他異常開戶情形的。
四、開戶資料
(一)基本賬戶
1.提供信息由本行網上直接打印營業執照或客戶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單位公章、財務章和法人名章;
4. 若由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二)一般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信息;
2.提供信息由本行網上直接打印營業執照或由客戶提供營業執照正、副本;
3.貸款合同或其他結算需要的證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單位公章、財務章和法人名章。
6.若由代理人辦理,還應提供授權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以上證件均為原件(如人行系統已有工商營業執照電子版的,無需提供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