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銀行函證規范化、集約化、數字化建設的通知》(財會〔2022〕39號)及《財政部辦公廳 金融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財辦會【2024】2號)號要求,平湖農商銀行函證業務自2022年4月1日起已由平湖農商銀行總行清算中心集中辦理,下屬網點不再受理,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詢證函受理方式
可受理郵寄詢證函、現場跟函詢證函。
二、回函業務受理及聯系方式
(一)回函受理經辦機構:平湖農商銀行總行清算中心
(二)回函經辦機構聯系人:清算中心函證受理崗
(三)回函經辦機構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518號
(四)聯系電話: 0573-85117354
三、詢證函收費標準
自2024年9月1日起征收詢證函業務手續費100元/份。
四、詢證函受理要求
詢證函中的我行名稱請填寫:浙江平湖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詢證函須符合《銀行函證工作操作指引》(財辦會【2024】2號)中對《銀行詢證函》的格式要求和填寫要求;采用現場跟函方式的,還需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介紹信或公函或授權書、跟函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函證格式下載:直接掃以下二維碼